根据团省委《关于开展申报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通知》通知要求,经个人申请,各学院(医院)纪委党风廉政审查、党委会研究、公示,校团委资格审查、团委常委会议研究,同时征求学工部意见,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,拟推荐护理学院张梦婷、药学院2017级药学乙班团支部分别为我校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校团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22861022
共青团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2021年3月10日
